问题 | 借条 今借到和今借有区别吗 |
释义 |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所持的借条载明“今借”,有的当事人所持借条载明“今借到”。 两者虽一字之差,但发生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今借”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但并不是所有持“今借到”借条的出借人向法院主张权利都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对借款行为存在着合理的怀疑,如大额借款等,则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出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出借能力、借款方式、走款途径等,通过生活经验法则进行审查。 一、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是法律上借贷关系的凭证之一(有的没有付款凭证,或是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也被法院支持了出借人索偿,但是也有亲笔署名的借条不被法院支持的案例),不是唯一凭证。 欠条,是法律上有欠款关系的凭证之一,但不一定是借贷关系。 “借”和“借到”,是有差别的。 “借”是一个意向,从字面看,不代表已经拿到钱,用法律的说法,“借”就代表是签署了一个“借款合同”,但是出借方到底有没有交付款项,也就是借款合同到底有没有得到切实履行付款义务,单凭“借”一个字,看不出来,债权人要想以法律诉讼形式追债,需要证明存在交接款项。 “借到”,表示一个结果,从字面上看,貌似等同于交付了款项,但是在法庭上,如果法院发现有相反证据,这“借到”的借条也不能作为借款事实的唯一证据。 此外,更加重要的一点是,法庭会审查借款的用途,一旦用途被法庭认定有问题,即便有“借到”的字条,以及真实的款项交接,也得不到支持。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3年。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