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速裁程序审理期限要十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五天。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时,对于事实确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民事赔偿方面已经解决的案件,经被告人同意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天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二、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三、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 1.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2.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审限不同。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简易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