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企业仓储用地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服务业内部的专用仓库。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业、对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一、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有什么用? 并没有针对地下车位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具体都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规定是: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工业用地使用人应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国土部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后应由土地交易机构招拍挂出让,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土地出让合同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