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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36.? 国家田径运动员标准
释义
    国家田径运动员标准如下:1、在奥运会、青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世界少年锦标赛、世界室内锦标赛、洲际杯、世界杯马拉松赛、国际田联金牌跑路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国际田联大奖赛、世界杯竞走赛、国际竞走挑战赛等国际田联主办和批准的国际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2、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等亚洲田联主办和批准的亚洲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3、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承认的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田径运动员标准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田径运动员等级标准》 第三条 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中国田径协会,或总局田径中心主办,或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三)在省(区、市)体育局主办,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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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