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有如何的影响
释义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一、在遗产继承中孕妇如何分财产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
    二、胎儿利益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胎儿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受遗赠权等等。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生之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三、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怎样处理
    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6: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