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拍卖还不够偿还,剩余债权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而债务人拥有其他财产,则可以对其其他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法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然而,如果在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拥有财产,执行程序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法院的职权恢复执行。需要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法律分析 如果拍卖所得款式不够清偿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执行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拓展延伸 剩余债权如何清偿? 清偿剩余债权的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您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分期偿还剩余债务。这可以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并给您更多时间来清偿债务。其次,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债务重组或破产保护服务,以重新安排债务,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定是否存在债务违约或其他法律争议,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最重要的是,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并尽力寻找解决方案,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财务困境。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剩余债权如何清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您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寻求债务重组或破产保护服务,重新安排债务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确定是否存在债务违约或其他法律争议,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保持与债权人的沟通,并寻找解决方案,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和财务困境。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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