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中止审理是指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定的情形,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待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判的制度。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3、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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