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中止审理是指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定的情形,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待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判的制度。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什么是中止审理?中止审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止审理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对审理的案件做出判决之前,因为一些原因,使得判决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审理中止的一种情况。这种审理中止只是暂时性中止,等到条件达到的时候,会继续审理直至案件结束。 那么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案件才会出现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分为民事诉讼中止审理、刑事诉讼中止审理以及行政诉讼中止审理三种情况。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4、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5、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般如果没有遇到意外情况,案件都会正常审理下去,不过也难免会出现意外,如果出现了以上意外,案件中止审理就会出现,大家都记住了吗? 盗窃中止是什么意思 盗窃中止属于犯罪中止。在盗窃公私财物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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