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权让与的形式要件是指债权人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债权所需要采取的形式,具体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进行确定。,(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此处不得转让的是特定合同的合同权利,主要是因为合同性质决定了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这类债权常见的有两种:,1、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例如,以某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2、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通常认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处的债权是法定债权,不是意定债权,不能适用《民法典》规定。比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之类的侵权债权、抚养费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等法定之债,均是法定债权,均不得转让。,(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只要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共道德。这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经国务院批准及全国企业政策性减半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第三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等等。,(一)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二)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三)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进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