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形式的淫秽色情物品的制作、复制、传播都是违法行为。一旦存在违法行为,即使不盈利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有组织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二)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信息。 因此,即使没有盈利,写黄文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