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暂按生活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业,依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执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般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购进自来水的进项税额。新政策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13%的税率减去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的差额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下调为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仍要依照6%的征收率征税,而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的税负明显高于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