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还有份额约定书;之后将这些资料提供给房管局,其会对这些资料进行排号受理;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对份额变更的相关信息,重新制作不动产产权证书;最后我们等待领取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