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控人员不是网逃。一级临控即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的一种侦查措施,就是监视、控制。临控是指警方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进行的监控,根据后续情况再采取进一步措施。公安机关临控拘留最长二十四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证据的应该立即释放。 临控和网逃的不同之处在于临控是属于采取的临时控制的意思,也就是说根据临时情况采取的控制的措施。 临控一般来讲,持续时间不会太长,一旦情况结束,临控就会解除。网逃指的是网络上被通缉的逃犯,也就是说被网上发出通缉令的逃犯。网逃一般来讲,对于相关的人员都会在网上进行发布的,而且可能还有悬赏金额。 临控是指警方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进行的监控,根据后续情况再采取进一步措施。而网上追逃则是指对已经确定为未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在全国范围内联网的网上追逃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