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备资料: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