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返还可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未缔结婚姻关系应返还,已举办婚礼但未领证解除同居时彩礼不返还,已结婚原则上不返还。可以与女方协商返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未缔结婚姻关系但已给付彩礼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除非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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