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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区划代码怎么填写
释义
    法律分析:
    行政区划代码,也称行政代码,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执行两项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
    法律依据:
    《行政规划管理条例》
    第十条 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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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1: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