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离婚分财产时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董晶律师提示:“一年”是从离婚后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为除斥期间不变更、不中断、不延长;“两年”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限制”离婚后可以就尚未分割的财产请求重新分割。 法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是现实中程序最简单、引起纠纷最少的离婚途径,充分贯彻了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男女双方已经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此时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一刻该协议就已经生效。 (2)财产分割协议一方反悔的。如果男女双方以同意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双方最终并没有协议离婚而是进入了诉讼离婚程序,此时一方反悔的,之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被认定为没有生效,而是依照诉讼离婚程序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应当是在领取了离婚证之后生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即双方均领取离婚证之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什么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该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为生效要件,否则是不生效的。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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