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安机关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对公安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 具有哪些情形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一)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原裁判认定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六)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七)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八)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九)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十)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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