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职务作品除了以下情形外,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一、职务作品署名位置一般签署谁的名字 职务作品署名位置一般签署作者的名字。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二、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