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屋赠与新政策 |
释义 |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包括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5年。 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上海住房限售新政发布优先购买住房者实施5年限售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其中规定,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同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等。 此前,上海已连续多次升级楼市调控。 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免征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印花税:对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受赠需要缴纳,受赠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50%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四)契税:需要征税,税率为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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