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受胁迫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其买卖婚姻所得的钱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一、可撤销婚姻有什么法律依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依据: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是什么 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婚姻。 胁迫婚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违背了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三、正当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律规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