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安阳工伤赔偿标准怎么样? |
释义 |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医疗补助金=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医疗补助金=1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医疗补助金=1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医疗补助金=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医疗补助金=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医疗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用人单位支付),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4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就业补助金=2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其按照失业保险规定领取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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