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以及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粮食流通政策措施,承担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粮食流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 第五条 粮食安全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省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市场调控,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等。国家实行粮食安全考核问责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