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