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金领完后办哪些手续 如果当事人在失业金正好领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失业人员可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公司开除员工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被公司辞退的,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失业金必须是被辞退才可以领吗 失业金不是只能在被辞退的情况下领取。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领取: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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