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开劳务发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释义 | 一般是需要的 个人名义的劳务发票要缴纳个税。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属于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按照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个人开劳务发票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自己去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发票,然后税局给开了发票,拿回来去领款的时候,被告知要预缴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金额大的话,甚至可能预缴30%、40%的个人所得税,傻眼了吧?税局不是扣过税了吗?怎么还扣?其实,税局扣的只是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付款方是代扣代缴义务人,不代扣代缴的话会被处罚。 第二种,找中介或者自己懂得操作也行,到税收优惠地(有的地方税局可以办理,有的地方不给办理,因为人家不差钱[笑哭][笑哭]玩笑话了),先办理临时经营登记,然后和接收发票的单位签个合同,合同注明是做什么的,最好不要提劳务的字,当然,本来就是纯劳务的也就只能写劳务费了,比如,个人的安装劳务,做为经营者就是安装工程了,个人接活一般也没有合同,那么开票就要把合同补上,然后拿着合同和身份证去税局申请代开发票,这时候开出的发票免增值税及附加(一个月不满10万元免增值税,没有增值税也就没有附加税费了,依据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到1.5之间,各地不同,具体咨询开票当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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