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 2、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 土地使用权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 缴纳营业税 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法律客观: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