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险的不计免赔包括以下情况: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 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