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个人可享更多便利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分为两种情况: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则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1)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 (2)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拓展延伸 提供便利的新举措惠及居民个人 《提供便利的新举措惠及居民个人》是指针对居民个人的需求,通过推出一系列新的措施来提供更多便利。这些新举措可能包括简化办事流程、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增加便民设施等。通过这些措施,居民个人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例如,政府可以推行在线办理服务,让居民个人可以在家中就能完成各类手续;还可以增设更多的社区便民设施,如公共自行车、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等,方便居民个人的日常生活。这些新举措的推出将进一步满足居民个人的需求,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发展。 结语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分为两种情况: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提供便利的新举措惠及居民个人》旨在通过简化办事流程、提供高效服务等措施,满足居民个人的需求,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政府可推行在线办理服务、增设便民设施等,让居民个人享受更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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