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有新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在开庭审理时或二审时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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