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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被告怎么陈述自己
释义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作出陈述,被告人在开庭时进行陈述的,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主要就是对于证据的证明力和自己的一些想法进行陈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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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