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余杭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余杭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 (3)没有房子或居住房屋面积低于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