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但是,如果保险人认为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可以及时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拒绝赔付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但是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人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可以及时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拒绝赔付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但是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人拒绝赔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您有权要求重疾险公司提供拒赔的具体理由,并且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及时向您说明理由。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及时作出决定或者未能提供明确的理由,您可以向监管机构或者法院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