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身满足如下条件就可以领养小孩: 1、满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登记本条件; 2、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在四十周岁以上; 3、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