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沪牌需要的条件:本市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然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相关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上户。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