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是不可替代的,是对于案情知晓的人员,家人也可以作证,只要其明辨是非,可以正确表达,只是家人作为证人,提到有利于自己这边的证人证言证明力要打个折扣,作出不利的证人证言也是一样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