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性质不同。人大是国家机构,是由广大的人民组成的一种组织,代表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政协不是国家机构,它是由我国各个党派代表组成的一种组织,代表了我国各个党派之间的意见。 法律地位不同。各级人大都有着一定的法律权利,其中全国人大拥有着国家最高的权力地位;政协没有与人大类似的法律权利,政协只负对责国家政策进行商讨。 职能不同。人大的只能包括四个方面,即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而政协的职能是参政议政。也就是说,政协的职能更偏重政策的协商,人大的职能更偏重政策的执行。 产生方式不同。人大是由具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的;政协是由党内提名推荐并进行选举而产生的。因此人大的选举模式更为严格一些,竞争也更为激烈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