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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打赏是不是可以要回
释义
    不一定。因为无偿的打赏属于赠与,赠与合同是基于赠与人单方意思表示成立的,一般来讲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或者可撤销事由,合同就是有效的,打赏的钱也无法要回。但是如果存在赠与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等无效事由,则合同无效,打赏的钱应当返还;或者说赠与是基于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则赠与人可以撤销合同,要回打赏的钱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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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