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狭义上的抗辩权即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保证中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顺序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5. 非夫妻关系的,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