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监测能做司法鉴定吗 |
释义 | 环境监测的结果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且必须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一、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二、广东亲子鉴定新规 司法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得接受个人委托,鉴定机构不得开展司法鉴定以外的业务,更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孕妇开展产前亲子鉴定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广东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办理出入境、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等业务,需要法医物证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证明材料的,应由鉴定书使用单位作为司法鉴定委托人,委托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鉴定。值得注意的是,用于诉讼或向本省和外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申请办事的亲子鉴定业务,广东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得接受个人委托。但除上述情形外,若个人确有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受理其亲子鉴定申请,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用途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须由当事人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人员共同作为委托人;特别告知个人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将不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采信;受理、提取鉴定材料、实施鉴定、出具鉴定书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规定;鉴定书中应特别记载该鉴定案件为个人委托的相关信息。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如下: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5、重新鉴定;6、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8、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 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