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协议书去哪里弄 |
释义 | 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去当地民政局或者律师事务所写。因为民政局有专门的表格,也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手续。除此之外,也可以委托给律师办理。离婚协议书通常由离婚夫妇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当然也可以从当地婚姻登记处获得。最好自己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没有争议,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办理,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一、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二、离婚协议书去哪拿 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自己拟定。协议书的作用: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忙拟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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