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人的行为引起的索赔有哪些 |
释义 | 发包人的行为引起的索: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指令或指令错误;发包人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发包人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发包人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 一、修筑申报工程延期需要注意什么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工程质量鉴定;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二、工程发包方承担什么职责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三、窝工和停工的区别 窝工和停工的区别如下: 1、窝工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 2、停工是指由于自然条件、工作设备障碍、雇主单位关闭、破产和法律限制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相关工作的暂时性停止,除非由承包人过错造成停工,否则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可以免责; 2、窝工是行为人故意导致,而停工则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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