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旬阳县撤县设市后,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措施不变,同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将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旬阳县撤县设市后,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干部职工待遇参照其他县级市标准执行。因撤县设市导致居民、村民信息变更等,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予以变更。农民享受的各项惠民政策不变。城市建设方面涉及公章、标示、标牌等变更产生的费用由旬阳县政府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