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洛阳市养老保险续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 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一、养老保险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提前5年)、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在之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按规定领取。 二、养老保险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2、参保单位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参保单位的银行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须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 2、15位老身份证号升位至18位身份证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号正确,需要修改姓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