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义务兵服役年限为2年,2年后才能转为士官。士官根据服役年限,又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不过这里面有一类特例,就是直招士官和定向士官生,他们一入伍就是士官,除了军衔上与义务兵不同,其实刚入伍的时候是和新兵一样的,这是一种特殊的入伍方式,更多人刚入伍还是义务兵。另外,义务兵按照年限也有具体的区分,第一年称为列兵,第二年称为上等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