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死亡证明怎么补办 |
释义 | 一、医院死亡证明怎么补办 1、医院死亡证明补办的方式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死亡证明办理凭证有哪些 死亡证明办理凭证有以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相关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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