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一、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以下处理方式:1、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则应以最后遗嘱为准;2、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相关法律规定,保护遗嘱人订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也保护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后还能反悔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反悔。 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反悔,可以到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可以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申请。遗嘱人原来订立的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需要在公证处撤销原公证遗嘱,或者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对前一份公证遗嘱进行更改 三、在我国立遗嘱需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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