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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超市买东西忘了付钱就拿走了怎么办
释义
    如果在超市购物的时候忘记付钱就离开,涉及的金额不超过50元,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如果超市进行报警处理,只能进行治安处罚。
    一、超市打碎了东西没找到我能帮我鉴定下吗
    顾客不小心将商场的东西损坏了应当赔偿和道歉,如果当时直接走了的话超市会通过监控或者报警来处理,但是按照相关规定,顾客只要不是故意损坏,是不要赔的。超市强制索赔是不能执行的。如果被损坏的商品无法恢复原状,消费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价赔偿;如果是可以修复的,消费者应按照修复所需的费用赔偿。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但从情理上讲,损坏东西应该由损坏人赔偿。
    二、店家客人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谁负责
    如果是因为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造成损害,超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摔倒的,则商场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了,顾客因为自己的原因摔倒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三、地下停车场摔倒了找谁
    地下停车场摔倒可以找购物场所的管理人处理。超市作为购物场所,应当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但是如果是因为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那么超市应当依法赔偿顾客的损失。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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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