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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半年征兵暂缓 -征兵
释义
    法律分析:
    缓征是指应征公民被缓期征集服现役。确定缓征对象是兵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下列两种公民为缓征对象:
    1.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将这种公.民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照顾公.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政.府和人.民群众在优待军属方面的负担。所谓“唯一劳动力”,并非指独子。因为,有的公.民虽是独子,但其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尚有劳动能力并能维持家庭生活。如属这种情况的,不能列入缓征对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缓征公.民仍然可以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军事训练。
    2.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将这些学.生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搞好学业,以利于国.家培养人才。但在他们毕业后,凡符合服役条件的,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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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