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释义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下:
    一、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找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注意:
    (1)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5:20:38